L.3 试样


L.3.1 结构胶粘剂各组分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,并在试验室置放不少于24h。测试前,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,在23℃±0.5℃的室温下进行拌合均匀后,作为测定胶液黏度的试样。
L.3.2 试样应均匀、色泽一致,无结块。
L.3.3 试样量应能满足旋转式黏度计测试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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